为进一步明确车辆改装前流程和改装后网上申请补贴流程,鼓励车辆“黄改绿”,临沂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环保部门负责“黄改绿”黄标车环保检测的监管和“黄改绿”环保标志的发放;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用柴油黄标车底盘输出功率的检测,筛选合乎条件的车辆进行“黄改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黄改绿”车辆是否为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是否为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强制报废日期是否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车辆,并做好“黄改绿”黄标车的备案、解除黄标车区域限行抓拍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黄改绿”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分配。
为提高办理效率,有关部门将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改装后车辆的跟踪检查,发现拆除、闲置净化设施的,一律取消“黄改绿”环保标志,并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据悉,合乎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车主可自愿进行“黄改绿”改造。根据车型车况不同,改装费用在2万元至4.5万元之间。“黄改绿”改造还将享受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补贴额度不高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本次柴油黄标车“黄改绿”改造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
●符合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等条件;
●车况及发动机应处在良好工作状态,并满足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
●自愿进行柴油黄标车“黄改绿”的车主携带车辆相关手续到车辆所在地改装公司填写《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后处理装置加装申请表》。
●由设备供应商委托机动车检验机构对申请“黄改绿”的车辆进行底盘输出功率和尾气原始排放测试,并负责将车主提供的相关材料送至各县区环保(分)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处(所)、公安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需各部门在《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后处理装置加装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符合改装条件的车辆,申请人和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确定适合的改装设备,并签订合同。
●车辆改装完成后,由设备供应商出具《山东省柴油车排放进化设施安装单》,委托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外观检查和尾气排放测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凭《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施安装单》和《进化设施安装后排放检测报告》,到市环保局加盖“黄改绿”印章,开具“黄改绿”证明,送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和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黄标车综合治理办公室备案,解除档案锁定及黄标车区域限行抓拍等违章处罚。
●填写注册申请并提交,获得黄改绿登陆账户,然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成功登陆后录入补贴申请信息,并上报。
●改装公司打印审核通过的表格到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运管处、市车管所,县(区)环保局和财政局依次盖章确认。
●今年4月24日,我市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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